知名大廠的商標出現相似版,都不約而同告上法院,判決結果卻大不相同!日本家電品牌夏普告上台灣賣機油、同樣也叫的SHARP業者,因為拼法、唸法相同,獲得勝訴。但德國糖果偉特公司,卻因為台灣食品業者的商標,儘管相似,上頭卻多了一朵花,而且拼法不同,一個是V,一個是W,因此法院判決偉特敗訴。



夏普是日本家電產品的大廠牌,不過在台灣,它竟然也有賣機油,產品種類還不少,其實這是台商致佑公司在96年註冊的商標,專門出產潤滑油。

但偏偏和日商夏普,同時都使用SHARP的字樣,不過致佑在英文字體外面加框,做出區別!但夏普認為,公司也有販賣機械產品,和致佑賣的機油有高度關聯性,要求撤銷對方的註冊權,結果智慧財產局依照2商標的拼法、唸法都相同,認定會混淆,判日商夏普勝訴。

無獨有偶,糖果知名大廠偉特也有商標雷同的問題!以祖孫倆的親情,打出「爺爺的偉特糖」口號,成功開啟在亞洲的知名度,但台灣一家出產電子產品的陽寰宇公司,97年以VERTER的字樣註冊,當作糖果餅乾的商標,偉特公司有意見。

他們主張商標雖然是德國的姓氏,但當做英文翻譯唸法和VERTER一樣,不過法官卻認為,一個是W、一個是V,拼法不同,而且台灣的商標還有花朵圖樣,不會誤認,判VERTER勝訴。

都是商標爭議,都是外商大廠碰上台商小公司,結果卻大不相同!只能說為了捍衛自己的招牌,誰都要據理力爭。

文章來源: 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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