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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設照相館的蔡姓男子,喜歡收藏物品,上個月才買來一部骨董級的腳踏車並放在門口當活招牌,沒想到3號晚上遭人偷走,警方偵查發現是江姓鄰居所為,偷車鄰居也想收藏,但是卻違法讓自己吃上官司。(李明朝報導)



 在桃園中壢巿正神路開設照相館的蔡姓男子喜歡收藏一些收藏品,今年九月間才買來一輛幸福牌腳踏車,並且放在店門口供人觀看,順便也可以當成活招牌,沒有想到三日晚上竟然不翼而飛,立即向中壢警方來報案。

 由於照相館有裝設監視器,警方調閱後,畫面出現有一名男子將放在門口前的腳踏車牽走,蔡姓男子一眼就認出是鄰居江姓男子所為,警方在附近不遠處找到江姓男子,並從頂樓找到失竊的腳踏車。

 警方人員指出,江姓男子表示對於這輛腳踏車也想收藏,才會見四下無人時,將腳踏車牽走。

 對於這輛具有四十五年歷史的腳踏車,失而復得,蔡姓男子相當感謝警方在四個小時左右就找回。

文章來源: 中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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