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北院周占春法官的疏忽,造成毒品案的秘密證人身分曝光,1年多來,這名證人過著生不如死,四處躲藏生活;一般來講,司法單位對於檢舉人身分應加封套密封,簽名蓋章及寫上密封日期,但這回法官和書記官卻未注意,造成身分洩漏,不過只要證人擔憂人身安全,可以向法院申請,給予短期生活安置,協助保護。



電影片段:「告訴你別停下來,左邊跑跑跑。」

電影中,飾演資深警察的布魯斯威利,被分派執行任務,護送秘密證人到法院,沒想到就在護送過程中,遭到攻擊,似乎有人想要暗殺證人,阻止進入法院;同樣地,在台灣,有民眾匿名檢舉有人種植和販毒大麻,但法官竟疏忽將檢舉人身分曝光,讓嫌犯氣得持槍,直接找上他尋仇。

毒犯住處總幹事:「他掛個(陶藝)招牌,其實是掛羊頭賣狗肉。」

原本應該是被列為「證人保護法」的保護對象,檢舉人身分卻被洩漏,1年多來,過著生不如死、四處躲藏的生活,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?一般來講,檢舉人在製作筆錄或文書時,都以代號稱呼,不能記載年籍、住居所、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足以辨識身分資料,就連簽名也是以指印代表;再來,檢舉人身分資料應加封套密封,並簽名蓋章及寫上密封日期,但法官和書記官未注意信封沒彌封,直接併入案卷中,身分意外曝光。 只要是檢舉有關毒品案件,證人身分都必須受到保密,同樣地,法院也必須幫忙隱匿;如果證人擔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,法院和檢察官基本上可給予短期生活安置,像是指定安置機關,並協助轉業和生活照料,受到保護,以1年為期限,有必要可再延長時間。

熱心檢舉,破獲毒品案,但秘密證人身分,卻因為法官疏忽大曝光,人身安全受威脅,法官周占春雖然被起訴,但被害人受到的折磨與恐懼,已是永久難以撫平。

文章來源: 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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