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、洪素卿、鍾麗華/台北報導〕瘦肉精美牛案仍在立院僵持,外傳藍營打算若無法於會期內通過修法,將由行政部門逕以行政命令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容許量,達成開放瘦肉精美牛。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及秘書長陳智義昨都認為,此舉將違反母法「食管法」中有毒物質不得販售的相關規定,除非透過修法,否則以法律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進行「偷吃步」,應屬無效。



行政命令偷吃步 應屬無效

蘇錦霞指出,食管法第十一條明訂「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」,不得製造、調配、加工、販賣、貯存;由於萊克多巴胺早經政府公告為毒害藥品,迄未解禁,而行政命令的位階低於法律,牴觸法律的行政命令無效,因此藍營就算要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容許量,也須透過修法。

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痛批,有毒物質的毒性,不會因行政命令允許使用就消失。任何禁用的藥要解禁,一定要有具體科學根據;否則難道可直接用法律讓古柯鹼、嗎啡解禁嗎?

吳家誠強調,在沒有足夠科學依據,達到整體社會所要求的可信度下電熱水器,直接以行政命令解禁,根本就是以非專業帶領社會、抹殺專業,只會增加社會的不信任感,讓民眾對施政更反感。

曾參與美牛專家會議的醫師蘇偉碩認為,用行政命令開放適法性雖沒有問題,但這也印證政府從一開始就是要開放,是馬英九要還給美國的,說要堅持國民健康,都是假的。「對於這種病態性說謊的政府,應該要找精神科醫師會診。」

消基會董事謝天仁律師則表示清潔公司,食管法第十一條確實授權行政單位可直接訂定動物用藥容許量。但萊克多巴胺原本已被列為禁用、不容許檢出的動物用藥鳳梨酥,要恢復使用、訂定安全容許標準,至少應舉出該藥「沒有毒」的證據。但林口長庚醫院林杰樑醫師等專家已多次強調,沒有毒、不代表沒有副作用。沒有毒性報告、但也缺乏大規模流行病學調查,因此萊克多巴胺屬於安全性不明的藥品。

謝天仁認為,既然政府先前已宣示隔熱紙,不會以行政命令強行通過、會透過修法程序解決,如今若強行用行政命令處理,就明顯違反誠信,降低民眾對於政府的信賴度,政府形同毫不顧及民眾觀感與誠信問題。

相關官員則表示,他不清楚政府要用行政命令解決的說法從何而來?畢竟民進黨的修正案不會憑空消失,若行政命令直接訂定標準,未來民進黨版本過關宜蘭民宿,問題還是會重來。

新聞提供: 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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