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發生吊車撞公車嚴重車禍,造成四死八傷意外,監委程仁宏、陳健民昨天申請自動調查。程仁宏說,這不是單一事件,相關法規有明顯的漏洞,必須釐清主管機關的責任。



程仁宏說,大型吊車屬於「動力機械」,相關法令有模糊地帶,它不像一般車輛要定期檢驗,另外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大型吊車「無法可管」,吊車上路前雖然要向監理單位申請「臨時通行證」,但也沒有強制申請的法令規範,這次出事的吊車,就沒有申請臨時通行證。

程仁宏指出,桃園這起吊車撞公車事件,並非單一事件,相關法令有明顯的漏洞,以致於吊車一上路就像猛虎出柙,也像不定時炸彈,潛藏危險,嚴重影響周邊人車安全。

他說,除了呼籲民眾看到路上吊車,要趕緊避開,管理權責不明的問題,也得追究,包括交通部公路總局、監理單位、警察單位有沒有抽檢、責任釐清等,讓類似事件別再發生。

文章來源: 台灣新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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