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昨天發生吊車衝撞公車嚴重車禍,造成4屍5命重大傷亡。對於這起意外,監察委員程仁宏、陳健民今天申請自動調查。程仁宏指出,這起意外顯示相關法規有明顯漏洞,必須釐清主管機關的責任。(張德厚報導)



監察委員程仁宏表示,大型吊車屬於「動力機械」,不像一般車輛要定期檢驗,法令上有模糊地帶。另外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大型吊車也「無法可管」,吊車上路前雖然要向監理單位申請「臨時通行證」,但卻沒有強制申請的法令規範,這次出事的吊車,就沒有申請臨時通行證。程仁宏:『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並未針對大型吊車制定相關法令規章,所呈現缺乏法源依據的情形之下,顯見監理單位與警察機關在管理大型吊車時,出現漏洞,嚴重影響人命安全。』

程仁宏指出,桃園這起吊車撞公車事件,並非單一事件,相關法令有明顯的漏洞,以致於吊車一上路就像不定時炸彈,潛藏危險,嚴重影響周邊人車安全。程仁宏:『主管機關是否對於起重吊車機制呈現違失,是不是有人員疏失的情形,監察院非常重視,所以個人提出自動調查,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,以確保民眾及生命的安全。』

程仁宏說,對於吊車管理權責不明的問題,必須追究,要釐清責任,不讓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
文章來源: 中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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